2014年1月27日

醉生玩死.玩不死的人是有福的

周一不是工作天,但對創作,周一是福,思潮特別澎湃,想記的事特別多。經過一個周末,就算歷盡忙碌的、頭痛的、思念的活動,創作都能解開死結,痛便排毒。所以,在周一上午寫一篇網誌是件美好事。

又如上周末,以為陪太子到公共圖書館會苦悶收場,但太子皇恩特赦五分鐘,一看我又不能收拾,裙拉褲甩,最終以畢明的《醉生玩死》作回禮手信帶回家。

誠然,人生之中,總有幾個人是你暗底羡慕又妒忌的,當中有認識、不認識的,而畢明,是在非我認識的列表中,排名長踞前十位置之人。

何解呢?可能是因為廣告,可能是因為電影,可能是因為媒體,總之,這位文雅女子曾出入的地方,或多或少都有我的腳毛,而我的腳毛雖然比她的長,但肯定的是,她賺的比我多、身份地位比我高,而最要命的,是她的文字又灑得比我秀麗奪目。

但放心,我妒忌的人物表人多勢眾,上之天堂,下之地獄,斷估我不會以狂迷身份在電影首映禮上勒索綁架她,反之事到如今,直覺是看她的每周專欄不夠,不如一口氣,借一本書,看盡她幾十篇風流逸事,大抵也可解解我心中悶氣,咒她時也咒得貼身一點。

畢明的文章不高深,廢話特別多,尤其不幸是有大師洋蔥頭的豬肉在前,馬上令人聯想到如今(不,是之前)她處身當代最惡毒傳媒機構的身份危機,少點膽量與能力,迅間她就會粉身碎骨。但她得,證明她得。

所以,早前聽聞她逃離堆田區而執導演筒,我原想拍手嘲笑最終又變成火上加油,因為我早在廣告、媒體、甚至在電影宣傳圈子作奴作隸,如今竟然又被她破格而出,搶先坐上我夢昧而求的導演櫈!唉,情何以堪呢!

好在自圈中人透露此女子中英雙語流俐、博覽群書、話頭醒尾,我才稍緩心中妒火,明白到專才都經過閉門苦練的日子,並非是那種牙哨哨口窒窒就得到十億八億的當代二世祖。而從文中所見,此女子又紅酒、又哲學、又藝術、又飲食等等等等,瓣數之多有如圖書館的分類櫃筒,而喪玩喪學喪創作而不精盡人亡的,確是值得戶口中多幾個零,以作安慰

當然,我明瞭,如果一個人沒有破格的膽,那再書蟲、戲痴、電視精、廣告迷都只不過是宅男剩女一名,而我,不是不是,我只是每逢看到好書、好劇、好戲、好片都會沉迷於創作一篇網誌的自在人。

畢竟仇人眾多,我創作的路還是漫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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