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29日

比賽

你有沒有試過得獎?

我試過。六合彩四、五、六、七獎都試過,還有傑出員工獎之類,獎金、獎狀皆有。

但,懷念的,無法忘記的,是小五時的一次中文書法比賽,好像拿了個亞軍、或季軍的?連獎狀都丟了,照片也沒有一張,沒有人會記得,只有我知……和現在的你知。

所以,獎品是否豐富?不重要的,重要是比賽帶來的經驗,公佈結果那一刻振奮,一點一滴,都將化成日後的隨想記憶。

這個比賽很有心,由有心人主辦,相信也能換來窩心記憶。

小河,創作季

2008年4月23日

信心

有時,信心勝於一切,尤其,在復出,在很多人都未必認同的時候,自己的信心,更重要。劉美君的演唱會不過爾爾,音樂爾爾,歌聲爾爾,舞台效果爾爾,但就是,我和萬多人的心態一樣,我是欣賞這爾爾的演出,重要的,是她信心猶在,是她用信心引起聽眾的回憶細胞,挑起的可能不是色戒,已是對日常生活的親密感觸。

這晚,有憶蓮,同台,同唱,同舞,兩首歌,兩個人,驟成經典。一晚看一個經典,何其滿足。

2008年4月20日

我的前半生──音樂意識流

我肯定我是一件花心蘿蔔,一邊想順哥情另一邊已埋首想嫂意,所謂諗頭目標的確可以好多,但肯用心用力實牙實齒的就是寥寥可計,點算都算唔夠數。正如想重建這個霉霉爛爛的博客就已是每月幾次的例行公事、慣性理想,但點搞?點建?就成為比外太空黑洞更難辯證的迷思。

好。今日遇到一頭初長成的浣熊到港,應是好兆頭,就想寫一篇長篇大論的音樂半生誌,但究竟想點?究竟成不成事?我打到這一個倉頡碼的時候還是打緊輸數,不如就亂Up之「我的前半生──音樂意識流」就好,這種題,編輯不敢刪,老總不敢吠,至少每人要看完你整篇狗屁不通才知是東是西,到時刪改的衝動已減了大半,死線又或臨近。

其實,編列表不難,一個Excel都搞得八八九九,可惜今回是思想意識流,流得左時忘了右,時序大致上稱之為亂七八糟,文字就肯定是xxxx(粗口來的,不宜出街),如下:


《愛情陷阱》──譚詠麟
在我近代的厭惡名單之中,麟伯的排名雖比不上龍大哥,但也是中堅分子,但假若你以為我是在惡批他這一張經典唱片嗎?那錯意會得在太大了,這盒封面老土到暈的卡式帶,其實是我一生人之中唯一一次會預先訂購的專輯(未來我估我難再有此興緻),即是,當日打住校呔三五成群,誤聽唱片店師奶東主的讒言,以為專輯一出街勢必馬上齗市,數月數夜數年都未必復返,就只好預早一個星期在唱片舖內排隊登記付鈔,人龍由舖內排至舖外,場面雖比不上換購水晶麻雀的一幕,但論無聊指數,贏哂。

《風雨同路》──徐小鳳
又無謂爭住扮後生仔女,我平身第一次偷偷放下Shure唱針的(她還是我第一次入紅館的主人婆),在那年代,小鳳姐還未穿上她的防護長裙,嘴把還未郁得有點意淫,風雨同路、叉燒包之聲一直令我繞樑幾日,頭都暈暈。


《射雕英雄傳》──羅文、甄妮
我連這張唱片的正確名稱都忘記了(我的全數黑膠早就化成二噁英),但論少童時代一張聽過不忘的,這張半男半女就肯定位列三甲,單是封套已令我樂足半天,好玩過樂高,有趣過拼圖,最慶幸還有男女性肺量大比拼,加上顧家前輩的招牌定音鼓,轟轟轟轟轟,算得上是我對「氣勢」兩字的初次體會。

《情變》──鍾鎮濤
無幾耐之後,少年自有作多情日子,當我的死黨老友一窩蜂去跟隨Alan、Lesile團隊之後,我又愛理不理,竟然背負千夫所指買了《我行我素》、《情變》等等,不停重聽這位以鼻哥唱歌的B哥哥,我聲明,我迷上B哥哥的附帶原因並不是他高大有型,反之,也許與我在雜誌目睹過他的半山豪宅與林堡堅尼,不無關係,一迅間,我就可以掉下書包,馬上代入酒吧中的失戀男人,情變情變再情變,一秒後,我就在盧永強兜轉的詞中迷糊暈倒。

《愛到發燒》──林子祥
到B先生形象開始變成甜心先生(都是女人惹的禍吧),我已經棄船投奔這個回流的鬍鬚佬,當日的美國想像都是由他開始,酒吧、賣唱、花花公子,背上有結他,那浪蕩形象就成了我的未來世界,美國男人有美國男人的優點,一時發雞盲的愛上丫污婆,轉頭又準備好點起床上的法國煙,羡煞幾多連維多利亞港都未跨過的多夢少年,只不過,當我發現鬍子長出來不會自動變成整齊二撇雞的,我就知道夢想與現實有所差落了。


《Actually》──Pet Shop Boys
走入另一個花錢的西洋世界元兇應該是寵物店男孩(咁講Kylie Minogue、Wham、Rick Ashley好似太過庸俗麻),那時,我還是未分得開though與thought、soap與soup的,迷你英文字典內看得最多的都是男女身體介紹那一頁,但在《Please》與《Disco》之後,我就發了瘋的趕上這架西洋轎車,崇洋自然是和尚寺的大氛圍,但是,又足證了我早熟心態,正式展開扮哂野的眩耀性消費了。


《永不放棄》──夏韶聲
但論眩耀,那時其實尚未盛行,就算十一、二歲買一隻夏韶聲,大概都只是證明音樂大同、各有所好。奇就奇在,今時今日,我依然見到三、五十歲的初級老人,竟然還會走入年青人堆中吹噓自己要走入紅館聽 Danny Summer,說句「這才是音樂」的一堆廢言廢語(不過,我寫這一篇,主因都是我剛看完夏韶聲的Live DVD,唉,人老啦)。

《憂傷都市》──浮世繪
談Band論碟,當然還有達明、齊成、太極、Radias、Fundamental、小島等日子(這個排列次序似乎有點意思),但我又幾肯定,應該無乜人會對這隻EP至死不渝吧,在這個五人組合的浮世繪,一隻明顯亂咁來Re-mix的黑膠,卻載住了我上半生最重要的兩首歌,對,無記錯,全碟其實都只有兩首歌,加入一堆甚麼Version的Remix、Tri-mix,但《憂傷都市》與《舞姬》的落泊都市味道卻令我印象難忘,一詞與一句,合成器與電結他的哀怨調子,我都一一背得出來,隨時隨地。


《Nothing Like the Sun》── Sting
大概是少男激素的原因,就算是西洋樂譜中,我都注定跟隨這類型頽廢男人,Phil Collins、Mark Knopfler、Bono、The Edge、Billy Joel自然入圍,Sting這英國人在紐約更是神中之神,我是異型,我是合法的異型,我當時就是這樣想的了(而當我知道Fragile是印在紙皮箱上的形容詞,失落心情難以形容)。

《Welcome to the Beautiful South》──The Beautiful South
但在黑膠晚期光碟早期,愛好的音樂類型已變得撲索迷離,皆因畢業鐘響,老友打散,音樂同好已經所餘無幾,心靈尤其孤寂,扮野都只能扮給自己看,這階段,我少了吵耳,很想走入田原之路,The Beautiful South、Fairground Attraction、Sinead O'Connor、Swing Out Sisters都榜上有名,稍作回歸。

《十萬個為甚麼? 》──王靖雯
真係多得他──陳少寶,他帶來了回流的王靖雯,也順道把我的耳朵帶回廣東大路,這時期雖然仍然是改編歌曲當道,但我此等盲目聽眾又何德何能去聲援本地創作,一心志在支持美麗聲音,而當時,你不會感受到所謂的港式包裝,硬生生的,即無人會記起王靖雯、黎明其實是來自北方,只覺聲音有趣,潮流得很,外型引人,反而今日,所謂香港製作,那種型像包裝,張敬軒、Yumiko,真係臭得出另一種陣陣飄香。

《野花》──林憶蓮
把臂同遊紐約、巴黎、米蘭之後,我原以為和Sandy結束了世界之旅(這次禍是男人,許錯了願),斷估唔到她又突然走入花園,以一打野花打動了我的心頭,那位camp、camp地的唱片監製,竟然及得上那位來自《愛在無天方》的Anthony,果然,當年的樂壇是歌手影響監製、歌手泡製出品味的,並非掉轉頭,無哂自己。


《我是不是該安靜的走開》──郭富城
敢說四大天王差點兒趕我離開樂壇,尤幸郭大王為我打開台灣鄉土味,在這個追索愛情的年紀,台灣的老土情歌顯得特別可愛,一字老句,一味壓韻,令港台兩地同是情歌集中營,毒氣發放一發不可收拾,李宗盛、陳昇未及興起,富成那些八至十個字長的歌名已經感動人心。


《POP》──U2
這個階段是影像與音樂互相結合,愛上的,未必是U2的歌詞與音樂(我仍然不愛查字典),而深愛的,肯定是他們巡迴演唱的錄像片段,突然發現錄像與舞台結合的可能性,引得我想馬上按下攝錄記的按鍵,一起拍,一起舞,It's Lemon, Lemon, Lemon。


《做我的朋友》──黃韻玲
在一個混合了Acid Jazz、Fusion、Canto POP、台灣民歌、歐美Billboard的工作室,我打碟就打黃韻玲的小白,不知何故,我一直覺得黃韻玲與張艾嘉其實是一體兩面,一人兩身,一個發力在樂壇開枝散葉,一個在影壇扶苗插秧,都是永恆的,錯不了吧。

《廣播道軟硬殺人事件》──軟硬天使
連黑膠都開始封塵,一張超過一百元的唱片我都買得肉赤心痛,買碟變緊謹,Download又未見可行(這是我公司的電腦駁了BBS,另有DiskFax Machine,三吋半碟),軟硬天使的「潮」這時牽動,不太軟不太硬,九龍皇帝的Graffiti與大隻佬photo-retouching潮到今日,恨就只恨兩位大男人今天都變了愛錢扮潮人,麥噹噹、Long Time No See實在極度受不了(我天生是憎恨任何限量發售的商品,IPO除外)。


《麻木》──劉以達
我以為,在前回歸、後六四的年代,大部分香港人都會愛上達明一派。我還以為,當達叔一人玩野,夠膽暗底以大麻為題材,應該還是大受歡迎的,可惜,事與願違,劉阿達開拓了影壇上的不回歸路,黃阿明就跑上了他的收費高速公路。而我,其實只我愛死《一額汗》。

《By The Company You Keep》──Eugene Pao
某年某月,中年人就都會尋找一些兒時未曾擁有的,我少年時大概擁有了大半個Canto-pop樂壇,到三十,你就無須再為某位歌手是否復出而惆悵,或激動,反而,當年缺席的點名冊上,有萬事發音樂節、是Rick Café、又甚至是嘉士伯流行音樂節(當然還有Salem網球賽、Canto Disco之類),如此而言,包以正這碟對我的象徵性大於一切。

《我要的幸福》──孫燕姿
應該是聲調的綠故,在新世紀突然出現了一個孫燕姿,快有快唱,慢有慢吟,忽現又重現聲線的重要,以技術性擊倒,令我把孫燕姿的幾張CD放在唱片架的最前方,但其實,音樂的悶,比得起郭天王、容天后。

寫完了,浣熊走了,只剩下樹枝、樹葉、與記憶。

在音樂上,我竟然信奉消費,以上諸位或黑膠或卡式帶或金屬片都是我親自挑選,花錢購入,原裝正版其實真有好處,就是以金錢衡量自己,敢花敢費證明你的愛得有幾深(這套方式當然不適用於任何動物或人類身上),我記得,大概孫燕姿之後就沒有再花心思買唱片,喂,有沒有買過呢?或有,但又或記不起了。半生已經如此,下半生又如何呢?

下一回:或下一個颱風,我想我會寫下我的電影誌、書本誌、旅遊誌、衣服誌,或甚麼的。這其實不關你們的事,看到此,我只能抱歉浪費了你的時間,不如,聽張唱片、看本書、睡過覺,上甚麼網呢?

2008年4月8日

自拍自

你有沒有看過那些自拍照?

噢,不是。這篇文章根本就不想討論甚麼私隱不私隱、道德不道德,我想講的,是科技對藝術的規限,噢,藝術,這其實都只是一個名詞,根本不須要伸直腰骨煞有介事的。

香港政府不是大力推廣創意教育嗎?二十多歲人才拿起手機自拍放大,遲不遲,醜不醜,今時今日,朋友親戚之中,幼稚園K2K3大概已拿著Nokia電話自講自拍,有甚麼好大驚小怪,當手機體積要細,用家年紀自然也相應下降,人人亂拍。如今,我已經無法在街上碰見拿著單鏡反光機的古怪人,或者,不是死人塌樓,不是記招發佈,單鏡反光機都只成大押店常客,對,我想說的,是就算死人塌樓,現場群眾單手舉起的手機還是很多,數目絕對不少於身型肥伴的佳能藝康。

科技弄人,人人手機,一部起,又幾多部止?iPhone的作用是聽歌兼show off,SE那部勝在下載了新鮮某某某鈴聲怪叫,說鏡頭,這部芬蘭機仔的像素又夠不夠呢?我想說的,好像又不是這些,我想說是手機的閃燈大都不靈,被攝者走得太遠,景像人物會蒙上暗影,光不足,而這個不能自行站立的機身,沒有遙控的一按裝置,怎也不可再緊扣在數呎外的腳架之上吧。腳架?噢,都已是上世紀的產物了,我有幾雙,待棄。

怎麼?兩個人?一斗室,想穿想透還是自求多拍吧,不要再大驚小怪的,你拍我,我拍你,也想拍拍兩個人的風采呢,可恨可恨,那隻食指都不聽話,按不實,震震震,不如再拉近一點,頭貼頭,身貼身,但求照片能照出兩個變型臉蛋,再唯有在臉蛋上作出莫名奇妙的表情。

怕且,這是一個最多人影照大頭相片的年代,在上世紀的那個年代,人人都是挺腰並立,勝利手勢都只放在胸前腹間,如今,都變了,兩指唯有插住臉頰,你與我的頭皮頭屑互相依戀,我笑著,你撐著,用力把食指按下,拍這一張大頭自拍照。

這足證科技的威力盛勢,無可匹敵。無可奈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