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2月22日

娛樂大家

近來看雜誌,又見到一個麻煩現像。除了早前人人講人人知的抄Blog寫稿的問題外,近來更甚的,是偷懶記者借用公眾留言版,匿名參與一些網上交友或其他相關集會的活動。

講得咁隱誨,當然這些活動有良有不良,有奇有不奇啦。但是,一經記者偷錄報導,就自然會干擾到這些人的正常私生活,成為大眾茶餘話後話題之外,更甚是,可能影響到其本身工作,打爛飯碗也。

即係想講,道不同不相違謀,你突然假扮喬裝,來訪問來偷拍來自作自話,究竟如易服戀派對是否有問題先,或者教師課餘交友結伴,是否又是傷風敗德呢?記者一報導,我又隱約估到另一邊廂引發的夫妻父母對罵場面,以及校長怒炒教師的刻薄場面吧。

對,生活苦悶,每個人未必有一座斷背山,卻或多或少有一些不可或不想告人的秘密。

記者大人們,偷懶還偷懶,但硬崩崩打擊程式化以外的城市生活,既不銷紙,又不突破,只是破壞了社會上原有的和諧、尊重與互信,莫非大家真以為打了格仔就認不到人嗎?上網、報名、偷拍、跟蹤、甚至付錢,最後寫得人肉橫流,作一些色慾真相的標題,工夫雖省,卻其實又不會惹來甚麼大眾回嚮吧。

當然的是,網上有罪惡、有賣買、有欺乍、有小眾趣味、有另類僻好,但記者以道德佬的口吻去審視人間性慾,這又實在有欠公允吧!最終只會成為社會權力機器,用權貴尊橫的角度去寫邊緣、談道德,我想,其實寫專題,並不是偷影一堆照片,偷錄十五分鐘,最後靠作料判斷就成事吧。

對,這或許娛樂雜誌屈打報導的手法。

如此,我又想,早前上雅虎知識,見到有人貼了「娛樂雜誌對香港文化有乜影響」之類的提問,想了半想,想答,到最後,無答,但又不能忘掉的想了好幾天。

實情是,近年娛樂雜誌鼓吹偏見筆觸,即係要有point,有角度,咪理事件是紅人走光、名人吸煙、又或誰與誰凌晨七仔睇雜誌,總之寫得刻薄點、自以為的,就似是一個角度、一種睇法,搞下搞下,連避開鏡頭低頭走入酒吧都叫賊眉賊眼,連在七仔揭雜誌都是孤寒窮鬼。

雜誌的所謂角度最終建基於人人一個樣,規規矩矩,無乜性格,總之,與傳媒造勢的就是正人君子,稍有個性的人與事都只能成為造文作料的好材料吧。

我估,娛樂圈如是,香港處處也是如此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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