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24日

開波

世界盃開波,又見到球迷在人群中彈出來的身影。球迷這一類動物,平日衣觀楚楚,一旦有英意大戰、巴德對壘,馬上就會沖血上腦,左一句買啦買啦,右一句燈神鐵膽幾串幾。

唔知點解,自賭波合法化後,我就沒看球賽了。曾經我還在雜誌編波經賠率版,但過後,我連看一眼波版的興趣都沒有。畢竟,這個年代已不是郭家明、林尚義的年代,仔細地分析球賽形勢都顯得不合事宜,或者,不關賭波的事,或者,是自那一年李克勤講波開始。

娛樂化的電視台不停在搞娛樂節目,把新聞娛樂化、體育娛樂化、資訊娛樂化、甚至劇集與歌星演唱通通娛樂化,但最後娛不娛人呢?是太少人深思研究,還是當前形勢迫人低俗、迫人yeah yeah呢!

幾時開始,電視節目一定要娛人,至今,我還是專注於明珠台的《六十分鐘時事雜誌》、《騙案之都》、《致肥元兇》和甚麼絕色的生態紀錄片,說來,我犯賤,就是不去選擇太過娛樂的節目。按下按鈕,本地炮製的新聞紀錄片段雖然懷住你我皆有的本土情懷,但在成本有限、人力有限之下,其實也只偶爾得到幾下掌聲。

我從事出版,其實也深受大眾市場支配,看前看後,在出版過程中總有人跳出來說題材不夠普及,硬說要加入大眾元素,但是,這又是否代表最後一紙風行呢?我留意到網上世界,也了解網站、手機程式的運作模式,讓我更深刻地思考所謂大眾,誰是「讀者」?誰是「網民」?如果人人都在創作一份綜合娛樂報刊,哪又有誰編寫一本政治周刊、音樂字典呢!又如果人人都只專注於娛樂版上的緋聞雜碎,那上千字的劇場分析又該放在那裡呢!

我想說的,是小眾也是觀眾,尤其在網上,太空科技可以是熱話,足球戰術更會惹來人人搭咀,作為出版人,你根本不應以為自己的力量能移山倒海,盲中中地以大眾市場作為創作目標。

目標,原來只有一個,做好創作,過得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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